從《女孝經》和《女論語》看唐代的母訓文化-文化論文
作者:新疆石河子大學文學藝術學院教師—趙紅來源:原創(chuàng)日期:2012-03-31人氣:2030
自班昭《女誡》、劉向《列女傳》一出,后世女教書紛紛沿襲模仿,無多突破和新意,奠定了兩位女教圣人在女教書史上的至尊地位,至唐代《女誡》、《列女傳》依然風行,而同時代的女教書多已亡佚就是明證;同時,又不得不承認隨著時代的發(fā)展和思想觀念的進步,從唐代女教書中,能夠體現出其時代特色和進步意義。首先,從夫妻關系方面來說,班昭《女誡》中《專心第五》有專門講述:“夫有再娶之意,婦無二適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違,夫故不可離也”。并強調“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其中心意義就是強調妻子對丈夫的“專心”“忠貞”。對比之下,《女論語》、《女孝經》的夫婦關系就合乎人情常理多了:兩部書都表達了夫妻要有恩愛相敬生死同心之情義,另外重要的一點即是強調妻子在生活上對丈夫的責任,即能夠規(guī)諫勸勉丈夫,成其得力內助。當然,這兩層意義的突出雖然顯示了對妻
子地位角色重視和重新認識,但并未實現男女之間的平等關系。妻之于夫,好比臣之于君,依然是從屬依附地位。其次,《女論語》和《女孝經》一樣,重視女子為人母,即“教子女”的義務與責任。不僅有針對性具體論述對男孩和女孩的早期教育方式,而且《女孝經》中還有涉及零歲教育的《胎教章》,其文章大致與《古列女傳“母儀傳》酷似,但也有微妙的差異?!豆帕信畟鳌分刑岬搅睢邦哒b詩”,而《女孝經》則改成了要求孕婦自己“夜則誦經書,朝則講禮樂”。其原因之一是時過境遷“瞽誦詩”的傳統(tǒng)已不合唐代的現實。另一方面,則反映了要求提高母親自身文化素養(yǎng),以更好承擔教養(yǎng)子女的義務。訓女之書本應從“相夫教子”方面,盡可能挖掘揭示女性特有的資質品性在家庭中的優(yōu)勢。但從以上對比分析看《女誡》對女性考察評價的視角不夠寬闊深刻,它單純將女性定位于“新媳婦”這一角色去
展開論述,其女性觀和女子教育觀可稱之為“媳婦主義”,即無涉對丈夫的諫諍及母親對子女的教育問題。所以說教型女教書中具備“良妻賢母主義”的女性觀教育觀,是從《女論語》與《女孝經》兩部書中形成體現出來的。
一定的教育思想的產生與發(fā)展,離不開一定的社會文化環(huán)境,“良妻賢母主義”的形成,與一夫一妻家庭結構確立、資本主義發(fā)展和工業(yè)化有關,是近代工業(yè)化社會必然產生的張揚女性獨立人格的女子教育思想。在中國這個意義上的“良妻賢母主義”的提出倡導者是梁啟超,他把女子教育的主要目的歸納為:“上可教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遠可善種”,⑴這種“相夫教子”的教育被后來教育家解釋為“賢母良妻”主義。一般認為這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賢母良妻”教育觀的創(chuàng)始之論。唐代兩部女教書中反映的“賢妻良母主義”當然不具備如此成熟進步的意義,但結合唐代女子教育的現實來說,母親訓誡教育子女這方面在家庭教育中的確占據主導地位,既具時代特色又包含很深的文化意蘊。李浩先生《唐代三大地域文學士族研究》一書中,專門就唐代士族教育中“寡母教孤”這一現象給予考察分析,單就唐代母親訓誡子女來考察,大致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父在,母具美儀令德,負訓誨之責;二是子弟幼年喪父,寡母獨自支撐家庭,撫育孤子成材,即所謂“寡母撫孤”。
1.父親健在時的母訓父親健在時的家庭實行以父權為中心的家長統(tǒng)治。開元二十五年《戶令》明文規(guī)定:“諸戶主皆以家長為之?!雹萍议L或戶主均為男子無疑。這對家庭教育必定產生較大影響,所謂“子不教,父之過”。但在此前提下,母親擁有的訓誨之權依然在起作用,而且一些男性家長在外游宦經商,有時并不帶家小,在唐代社會現實中母教子現象更為普遍,聊舉數例說明之:
激勵子弟勤勉讀書的:唐代天平節(jié)度使柳仲郢母韓氏“善訓子,故仲郢幼嗜學,嘗和熊膽丸,使夜咀咽以助勤。”⑶不知這位母親是否受《戰(zhàn)國策》中蘇秦“懸梁刺股”之事的啟發(fā)。教子居家孝謹者有:“蕭俛家行尤孝,母韋氏賢明有禮,理家甚嚴。俛雖為宰相,侍母左右,不異褐衣時。
教子居官“修身潔己”者有之:〔崔玄障〗母盧氏常誡之曰:“吾見姨兄屯田郎中辛玄馭云:‘兒子從宦者,有人來云貧乏不能存,此是好消息。若聞資貨充足,衣馬輕肥,此惡消息?!岢V卮搜?,以為確論。比見親表中仕宦者,多將錢物上其父母,父母但知喜悅,竟不問此物
從何而來,必是祿俸余資,誠亦善事。如其非理所得,此與賊何別?盂母不受魚鲊之饋,蓋為此也。汝今坐食祿俸,榮幸已多,若其不能忠清,何以戴天履地?孔子云:‘雖日殺三牲之養(yǎng),猶為不孝?!衷唬骸改肝┢浼仓畱n?!匾诵奚頋嵓?,勿累吾此意也?!毙稀白穹钅甘辖陶],以清饉見稱。
教子“盡忠愛國”者有之:唐相李義府專橫,侍御史王義方欲奏彈之,以問其母,母曰:“昔王陵母伏劍以成子之義,汝能盡忠立名,吾之愿也,吾死不恨。“問
以上幾例均是父親健在時母親對兒子的訓誡事跡,文獻記載雖未及具體的蒙養(yǎng)學書之教,但從這些母親對兒子的處世做人的教誡事例中,也可見母親言行對兒子人格品行的重要影響。之.寡母撫孤
唐代母訓文化中,“寡母撫孤”倍加引人注目。年輕守寡的母親面對殘缺的家庭,不怨天,不憂人;把希望寄托在幼小的下一代身上,憑藉自己頑強的意志力,含辛茹苦把子女撫育成人、培養(yǎng)成材。體現了這些母親極強的家庭道義感和社會責任感。李浩先生在《唐代三大地域文學士族研究》中如此評價寡母之教:
一般說來,寡母并非專職或專業(yè)的教師,充其量只能算一種業(yè)余的兼職,多以自身受教育的經歷來訓誨子弟,經驗重于理論。加之,貴族女性雖有良好素養(yǎng),但訓導子弟的內容,主要仍當屬于基礎性教育,即所謂的蒙養(yǎng)教育。重在打好治學修業(yè)的基礎,故書寫訓練、誦讀訓練是基本的教學方式。
寡母多是從情感方面給予幼子影響,而這往往對一個人一生
價值觀、世界觀的形成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如唐武宗時尚書李景讓的母親鄭氏以自己的身教言行來訓勵三位幼子成材的事跡就非常典型:“李尚書景讓少孤,母夫人性嚴明。居東都。諸子尚幼,家貧無資。訓勵諸子。言動以禮。時霖雨久,宅墻夜?jié)ⅲ托拗?,忽見一船槽,實之以錢。婢仆等來告,夫人謂童仆曰:‘吾聞不勤而獲,猶謂之災;士君子所慎者,非常之得也。若天實以先君余慶,憫及未亡人,當令諸孤學問成立,他日為俸錢入吾門,此未敢取?!肆铋]如故。”㈣從以上記述可以看出,一位經濟拮據的寡母在撫育三個孤兒時,面對一筆意外之財竟毫不動心,她所追求的是諸子“學問成立”。這一舉動對三子真善美心靈的塑造有著終生指導意義,日后,三子果然進士擢第,位至方鎮(zhèn),以“清白”著稱于世。
這些母親往往性格剛強,深明大義,不僅在孤子年幼時悉心調教,而且在他們長大成人、步入仕途之后,依然對他們施加有益的影響。唐憲宗朝董昌齡“少孤,受訓于母。累事吳少誠、少陽,至元濟時,為吳房令。楊氏潛誡曰:‘逆順之理,成敗可知,汝宜圖之。’昌齡志未果,元濟又署為郾城令。楊氏復誡曰:‘逆黨欺天,天所不福。汝當速降,無以前敗為慮,無以老母為念。汝為忠臣,吾雖歿無恨矣?!巴鯉煴欺背?,昌齡乃以誠降,且說賊將鄧懷金歸款于李光顏。憲宗聞之喜,急召昌齡至闕,真授郾城令、兼監(jiān)察御史,仍賜緋魚。昌齡泣謝曰:‘此皆老母之訓。’憲宗嗟嘆良久。
這些母親往往自身既有高尚的操守,又有深厚的文化素養(yǎng)。如淑德郡主做詩教子:“我本世胄深宮質,下嫁祝門婦道執(zhí)。汝父從戎干戈戢,命我避難江南入。下撫雙郎時訓飭,上侍老祖年九十。念汝生父喪原隰,生死茫茫不相及。人生勵志應早立,汝宜經史勤時習。莫負我身親炊汲,汝父汝祖各飲泣?!睂绲驴ぶ髯鳛橐晃荒赣H,失去丈夫后,能堅強地面對生活,教育兒子及早立志,勤習經史。詩作感情深摯語重心長,讀來催人淚下。正是這些母親賢明有禮、博學多識,所以即使家庭貧困而無力延請教師,也可由母親躬自教授,培養(yǎng)幼子成為有用之才。如薛播伯父薛元暖妻林氏,為丹陽太守林陽之妹,“有母儀令德,博涉五經,善屬文,所為篇章,時人多諷詠之。元暖卒后,其子彥輔、彥國、彥偉、彥云及播兄據摁并早孤幼,悉為林氏所訓導,以至成立,咸至文學之名。開元、天寶中二十年間,彥輔、據等七人并舉進士,連中科名,衣冠榮之。”㈣與白居易齊名的大詩人元稹的成材更是離不開母親的辛勤教導,史稱“稹八歲喪父。其母鄭夫人,賢明婦人也,家貧,為稹自授書,教之書學。稹九歲能屬文。十五兩經擢第。”問以后,元稹官至宰相。罷相后,元稹曾為《自敘》表上朝廷,追述幼年時的貧困生活和寡母對他的苦心培育:“臣八歲喪父,家貧無業(yè)。母兄乞丐,以供資養(yǎng)。衣不布體,食不充腸。幼學之年,不蒙師訓。因感鄰里兒稚有父兄為開學校,涕咽發(fā)憤,愿知《詩》、《書》。慈母哀臣,親為教授。年十有五,得明經出身,由是苦心為文,夙夜強學?!雹柚麜翌佌媲湟嗍怯啄陠矢?,“母殷躬加訓導。既長,博學,工辭章,事親孝。”“善正、草書,筆力遒婉,世寶傳之。”―他不僅書法名重于時,而且品格方正,臨危不茍,同樣流芳千古。諸如此類的資料史不絕書,俯拾即是,此不贅述。
母親們并不見得能直接灌輸教授給幼子多少有形的知識,但她們始終勉勵兒子一心向學、鞭策兒子學有所成,而一旦兒子成材,就自然會給社會增添精神和物質財富。唐代母訓文化中的重德垂范等精華,對子女一生,乃至對后世歷史都產生了積極深刻的影響。下面就唐代母訓文化出現的原因做一粗略的探討:
第一,母訓文化生成的自然性。從教育和心理學角度來看,母親是人生的第一位老師,其言行品德、知識教養(yǎng)對孩子人格氣質的養(yǎng)成具有直接的影響。兒童期主要是養(yǎng)成教育,同時也是培養(yǎng)品格意志、開發(fā)創(chuàng)造想象的最佳時期,兒童的記憶力是人生中的黃金期,課督子弟讀書,如能在發(fā)蒙期打下基礎,則一生受用無窮,這既是所謂早期智力開發(fā)。母親是兒童接觸最多的人,日夕相伴、耳濡目染,母親之言行品德對兒童成長極為關鍵。
第二,母訓文化生成的必然性。首先,唐代女子接受教育之廣泛、女子觀念之清新和女子地位之重要,在中國古代史上獨具風采。開元、天寶以降,隨著科舉進士制的盛行和士人政治的形成,教育普及和文化下移的趨勢愈益明顯,使女性受教育的機會也大為增加,從而提高了廣大女性的學識教養(yǎng),也為更好地培養(yǎng)子女打下良好基礎。其次,母親擔當教育者的角色也是唐代私學的一個特例,李浩先生在其著作中提出:
唐代教育主要可分為官學和
私學兩大類型。官學并非所有人都能享受,加之唐代官學并未隨科舉制度的出現而進行調整,考教分離,國學教育落后于考試實際,官學包括國學并不為時人所特別看重。士人們反而依重私學。問
由以上兩方面因素必然促成唐代母教的成功。
第三,母訓文化的歷史傳承性。唐代士人對私學的重視,使得母訓文化在唐代相對引人注目。事實上,自魏晉門閥士族形成以來,士族高門之家族教育不外乎家風培養(yǎng)與家學因襲兩大要目,而這二者與母系一方所具備的門風教養(yǎng)關系甚密。因此,結姻婚對時對門第聲望的講求,是必要的,即不僅強調父系親屬應具有較高的素養(yǎng),同時強調母系親屬應具有良好的品格和學養(yǎng)。惟其如此,才能承緒傳家、光大門楣。唐代女教書中有關母儀母教的內容,對現代子女教育也不無借鑒啟發(fā)意義。
子地位角色重視和重新認識,但并未實現男女之間的平等關系。妻之于夫,好比臣之于君,依然是從屬依附地位。其次,《女論語》和《女孝經》一樣,重視女子為人母,即“教子女”的義務與責任。不僅有針對性具體論述對男孩和女孩的早期教育方式,而且《女孝經》中還有涉及零歲教育的《胎教章》,其文章大致與《古列女傳“母儀傳》酷似,但也有微妙的差異?!豆帕信畟鳌分刑岬搅睢邦哒b詩”,而《女孝經》則改成了要求孕婦自己“夜則誦經書,朝則講禮樂”。其原因之一是時過境遷“瞽誦詩”的傳統(tǒng)已不合唐代的現實。另一方面,則反映了要求提高母親自身文化素養(yǎng),以更好承擔教養(yǎng)子女的義務。訓女之書本應從“相夫教子”方面,盡可能挖掘揭示女性特有的資質品性在家庭中的優(yōu)勢。但從以上對比分析看《女誡》對女性考察評價的視角不夠寬闊深刻,它單純將女性定位于“新媳婦”這一角色去
展開論述,其女性觀和女子教育觀可稱之為“媳婦主義”,即無涉對丈夫的諫諍及母親對子女的教育問題。所以說教型女教書中具備“良妻賢母主義”的女性觀教育觀,是從《女論語》與《女孝經》兩部書中形成體現出來的。
一定的教育思想的產生與發(fā)展,離不開一定的社會文化環(huán)境,“良妻賢母主義”的形成,與一夫一妻家庭結構確立、資本主義發(fā)展和工業(yè)化有關,是近代工業(yè)化社會必然產生的張揚女性獨立人格的女子教育思想。在中國這個意義上的“良妻賢母主義”的提出倡導者是梁啟超,他把女子教育的主要目的歸納為:“上可教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遠可善種”,⑴這種“相夫教子”的教育被后來教育家解釋為“賢母良妻”主義。一般認為這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賢母良妻”教育觀的創(chuàng)始之論。唐代兩部女教書中反映的“賢妻良母主義”當然不具備如此成熟進步的意義,但結合唐代女子教育的現實來說,母親訓誡教育子女這方面在家庭教育中的確占據主導地位,既具時代特色又包含很深的文化意蘊。李浩先生《唐代三大地域文學士族研究》一書中,專門就唐代士族教育中“寡母教孤”這一現象給予考察分析,單就唐代母親訓誡子女來考察,大致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父在,母具美儀令德,負訓誨之責;二是子弟幼年喪父,寡母獨自支撐家庭,撫育孤子成材,即所謂“寡母撫孤”。
1.父親健在時的母訓父親健在時的家庭實行以父權為中心的家長統(tǒng)治。開元二十五年《戶令》明文規(guī)定:“諸戶主皆以家長為之?!雹萍议L或戶主均為男子無疑。這對家庭教育必定產生較大影響,所謂“子不教,父之過”。但在此前提下,母親擁有的訓誨之權依然在起作用,而且一些男性家長在外游宦經商,有時并不帶家小,在唐代社會現實中母教子現象更為普遍,聊舉數例說明之:
激勵子弟勤勉讀書的:唐代天平節(jié)度使柳仲郢母韓氏“善訓子,故仲郢幼嗜學,嘗和熊膽丸,使夜咀咽以助勤。”⑶不知這位母親是否受《戰(zhàn)國策》中蘇秦“懸梁刺股”之事的啟發(fā)。教子居家孝謹者有:“蕭俛家行尤孝,母韋氏賢明有禮,理家甚嚴。俛雖為宰相,侍母左右,不異褐衣時。
教子居官“修身潔己”者有之:〔崔玄障〗母盧氏常誡之曰:“吾見姨兄屯田郎中辛玄馭云:‘兒子從宦者,有人來云貧乏不能存,此是好消息。若聞資貨充足,衣馬輕肥,此惡消息?!岢V卮搜?,以為確論。比見親表中仕宦者,多將錢物上其父母,父母但知喜悅,竟不問此物
從何而來,必是祿俸余資,誠亦善事。如其非理所得,此與賊何別?盂母不受魚鲊之饋,蓋為此也。汝今坐食祿俸,榮幸已多,若其不能忠清,何以戴天履地?孔子云:‘雖日殺三牲之養(yǎng),猶為不孝?!衷唬骸改肝┢浼仓畱n?!匾诵奚頋嵓?,勿累吾此意也?!毙稀白穹钅甘辖陶],以清饉見稱。
教子“盡忠愛國”者有之:唐相李義府專橫,侍御史王義方欲奏彈之,以問其母,母曰:“昔王陵母伏劍以成子之義,汝能盡忠立名,吾之愿也,吾死不恨。“問
以上幾例均是父親健在時母親對兒子的訓誡事跡,文獻記載雖未及具體的蒙養(yǎng)學書之教,但從這些母親對兒子的處世做人的教誡事例中,也可見母親言行對兒子人格品行的重要影響。之.寡母撫孤
唐代母訓文化中,“寡母撫孤”倍加引人注目。年輕守寡的母親面對殘缺的家庭,不怨天,不憂人;把希望寄托在幼小的下一代身上,憑藉自己頑強的意志力,含辛茹苦把子女撫育成人、培養(yǎng)成材。體現了這些母親極強的家庭道義感和社會責任感。李浩先生在《唐代三大地域文學士族研究》中如此評價寡母之教:
一般說來,寡母并非專職或專業(yè)的教師,充其量只能算一種業(yè)余的兼職,多以自身受教育的經歷來訓誨子弟,經驗重于理論。加之,貴族女性雖有良好素養(yǎng),但訓導子弟的內容,主要仍當屬于基礎性教育,即所謂的蒙養(yǎng)教育。重在打好治學修業(yè)的基礎,故書寫訓練、誦讀訓練是基本的教學方式。
寡母多是從情感方面給予幼子影響,而這往往對一個人一生
價值觀、世界觀的形成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如唐武宗時尚書李景讓的母親鄭氏以自己的身教言行來訓勵三位幼子成材的事跡就非常典型:“李尚書景讓少孤,母夫人性嚴明。居東都。諸子尚幼,家貧無資。訓勵諸子。言動以禮。時霖雨久,宅墻夜?jié)ⅲ托拗?,忽見一船槽,實之以錢。婢仆等來告,夫人謂童仆曰:‘吾聞不勤而獲,猶謂之災;士君子所慎者,非常之得也。若天實以先君余慶,憫及未亡人,當令諸孤學問成立,他日為俸錢入吾門,此未敢取?!肆铋]如故。”㈣從以上記述可以看出,一位經濟拮據的寡母在撫育三個孤兒時,面對一筆意外之財竟毫不動心,她所追求的是諸子“學問成立”。這一舉動對三子真善美心靈的塑造有著終生指導意義,日后,三子果然進士擢第,位至方鎮(zhèn),以“清白”著稱于世。
這些母親往往性格剛強,深明大義,不僅在孤子年幼時悉心調教,而且在他們長大成人、步入仕途之后,依然對他們施加有益的影響。唐憲宗朝董昌齡“少孤,受訓于母。累事吳少誠、少陽,至元濟時,為吳房令。楊氏潛誡曰:‘逆順之理,成敗可知,汝宜圖之。’昌齡志未果,元濟又署為郾城令。楊氏復誡曰:‘逆黨欺天,天所不福。汝當速降,無以前敗為慮,無以老母為念。汝為忠臣,吾雖歿無恨矣?!巴鯉煴欺背?,昌齡乃以誠降,且說賊將鄧懷金歸款于李光顏。憲宗聞之喜,急召昌齡至闕,真授郾城令、兼監(jiān)察御史,仍賜緋魚。昌齡泣謝曰:‘此皆老母之訓。’憲宗嗟嘆良久。
這些母親往往自身既有高尚的操守,又有深厚的文化素養(yǎng)。如淑德郡主做詩教子:“我本世胄深宮質,下嫁祝門婦道執(zhí)。汝父從戎干戈戢,命我避難江南入。下撫雙郎時訓飭,上侍老祖年九十。念汝生父喪原隰,生死茫茫不相及。人生勵志應早立,汝宜經史勤時習。莫負我身親炊汲,汝父汝祖各飲泣?!睂绲驴ぶ髯鳛橐晃荒赣H,失去丈夫后,能堅強地面對生活,教育兒子及早立志,勤習經史。詩作感情深摯語重心長,讀來催人淚下。正是這些母親賢明有禮、博學多識,所以即使家庭貧困而無力延請教師,也可由母親躬自教授,培養(yǎng)幼子成為有用之才。如薛播伯父薛元暖妻林氏,為丹陽太守林陽之妹,“有母儀令德,博涉五經,善屬文,所為篇章,時人多諷詠之。元暖卒后,其子彥輔、彥國、彥偉、彥云及播兄據摁并早孤幼,悉為林氏所訓導,以至成立,咸至文學之名。開元、天寶中二十年間,彥輔、據等七人并舉進士,連中科名,衣冠榮之。”㈣與白居易齊名的大詩人元稹的成材更是離不開母親的辛勤教導,史稱“稹八歲喪父。其母鄭夫人,賢明婦人也,家貧,為稹自授書,教之書學。稹九歲能屬文。十五兩經擢第。”問以后,元稹官至宰相。罷相后,元稹曾為《自敘》表上朝廷,追述幼年時的貧困生活和寡母對他的苦心培育:“臣八歲喪父,家貧無業(yè)。母兄乞丐,以供資養(yǎng)。衣不布體,食不充腸。幼學之年,不蒙師訓。因感鄰里兒稚有父兄為開學校,涕咽發(fā)憤,愿知《詩》、《書》。慈母哀臣,親為教授。年十有五,得明經出身,由是苦心為文,夙夜強學?!雹柚麜翌佌媲湟嗍怯啄陠矢?,“母殷躬加訓導。既長,博學,工辭章,事親孝。”“善正、草書,筆力遒婉,世寶傳之。”―他不僅書法名重于時,而且品格方正,臨危不茍,同樣流芳千古。諸如此類的資料史不絕書,俯拾即是,此不贅述。
母親們并不見得能直接灌輸教授給幼子多少有形的知識,但她們始終勉勵兒子一心向學、鞭策兒子學有所成,而一旦兒子成材,就自然會給社會增添精神和物質財富。唐代母訓文化中的重德垂范等精華,對子女一生,乃至對后世歷史都產生了積極深刻的影響。下面就唐代母訓文化出現的原因做一粗略的探討:
第一,母訓文化生成的自然性。從教育和心理學角度來看,母親是人生的第一位老師,其言行品德、知識教養(yǎng)對孩子人格氣質的養(yǎng)成具有直接的影響。兒童期主要是養(yǎng)成教育,同時也是培養(yǎng)品格意志、開發(fā)創(chuàng)造想象的最佳時期,兒童的記憶力是人生中的黃金期,課督子弟讀書,如能在發(fā)蒙期打下基礎,則一生受用無窮,這既是所謂早期智力開發(fā)。母親是兒童接觸最多的人,日夕相伴、耳濡目染,母親之言行品德對兒童成長極為關鍵。
第二,母訓文化生成的必然性。首先,唐代女子接受教育之廣泛、女子觀念之清新和女子地位之重要,在中國古代史上獨具風采。開元、天寶以降,隨著科舉進士制的盛行和士人政治的形成,教育普及和文化下移的趨勢愈益明顯,使女性受教育的機會也大為增加,從而提高了廣大女性的學識教養(yǎng),也為更好地培養(yǎng)子女打下良好基礎。其次,母親擔當教育者的角色也是唐代私學的一個特例,李浩先生在其著作中提出:
唐代教育主要可分為官學和
私學兩大類型。官學并非所有人都能享受,加之唐代官學并未隨科舉制度的出現而進行調整,考教分離,國學教育落后于考試實際,官學包括國學并不為時人所特別看重。士人們反而依重私學。問
由以上兩方面因素必然促成唐代母教的成功。
第三,母訓文化的歷史傳承性。唐代士人對私學的重視,使得母訓文化在唐代相對引人注目。事實上,自魏晉門閥士族形成以來,士族高門之家族教育不外乎家風培養(yǎng)與家學因襲兩大要目,而這二者與母系一方所具備的門風教養(yǎng)關系甚密。因此,結姻婚對時對門第聲望的講求,是必要的,即不僅強調父系親屬應具有較高的素養(yǎng),同時強調母系親屬應具有良好的品格和學養(yǎng)。惟其如此,才能承緒傳家、光大門楣。唐代女教書中有關母儀母教的內容,對現代子女教育也不無借鑒啟發(f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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