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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偽劣產品充斥農村市場的法律經濟學分析

作者:馬瑜來源:原創(chuàng)日期:2013-05-08人氣:819
以上數據表明當前農村家庭收入總體偏低,其中用于教育和醫(yī)療的消費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偏高,農村家庭用于其他生活消費的支出十分有限,這進一步說明當前云南省農村家庭對未來的預期支出增加,直接降低了農民的即期消費支出。在購買商品時價格是農民消費者的主要考慮因素,但是對于家電這樣的工業(yè)產品,農民仍然更為注重質量因素,價格仍然是影響農民消費選擇的主要因素。由于價格因素的影響,農民往往選擇沒有固定銷售地點的鄉(xiāng)鎮(zhèn)集市或路邊攤采購,流動攤點決定了消費的不確定性,增加了維權的難度。這是假冒偽劣產品在農村占有一定市場份額的重要原因。大多數農民在消費過程中對于商品的基本信息沒有特別關注,在商品質量出現問題時,往往選擇消極處理方式,特別是在諸如食品這樣的小額消費中自認倒霉是一種普遍心態(tài)。自認倒霉的消極心態(tài)使得不良商販更為無視法律,制假售假猖獗。而面對家電這樣的大件消費時,農民遇到質量問題時更多的選擇是找賣家、討說法,在維權方式受阻時,許多農民選擇自認倒霉,這表明農民在消費維權途徑上方式單一,救濟渠道狹窄,他們對于消費者協會調解、訴訟等現代糾紛解決機制缺乏必要的了解。而行政監(jiān)管在農村市場的缺失使得農民的消費環(huán)境進一步加劇。 一、假冒偽劣產品充斥農村市場的法律經濟學分析 較之于城市居民,較低的收入導致農民的消費經驗有限,在購買商品時價格因素往往是決定性因素,在琳瑯滿目的商品面前農民缺乏選擇判斷能力,行政機關外部監(jiān)督的缺失使得制假售假的個人收益大于社會收益,個人成本小于社會成本,外部性的出現就是當前假冒偽劣產品在農村市場大行其道的原因之一。外部性是指一定的經濟行為對外部的影響,造成私人(企業(yè)或個人)成本與社會成本、私人收益與社會收益相偏離的現象。假冒偽劣產品是制假售假者降低私人生產銷售成本,增加社會成本的行為,是一種負的外部性影響。市場失靈的出現呼喚政府監(jiān)管的強化,但是在廣大的農村市場,由于點多面廣,人員分散,市場化進程緩慢,市場主體尚未培育起來,在很多農村,尤其是偏遠的農村政府對農村市場假冒偽劣產品的監(jiān)管幾乎處于真空狀態(tài)。外部性問題的內部化難以實現,假冒偽劣產品長期持續(xù)的存在于農村市場,農民消費環(huán)境難以得到優(yōu)化。 信息不對稱是經濟學解釋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力量對比關系的主要理論,該理論認為有關交易的信息在交易者之間的分布是不對稱的,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較多的相關信息,處于信息優(yōu)勢地位,而另一方則處于信息劣勢地位。這種信息不對稱問題是普遍存在的。在消費中,消費者對產品信息的了解是十分有限的。對于農民消費者而言,他們對例如生產日期、廠址等基本的商品信息都缺乏了解的內在驅動力,更不用說對產品的內在質量標準、商品成分、生產流程等內部信息進行了解,在調查中我們發(fā)現大多數農民由于受到基本教育水平、消費教育的限制,對商品的了解僅僅限于直觀可視的商品外觀、重量、品相等方面的了解,在關涉食品安全的色素、添加劑、保存方式、生產環(huán)境等方面基本上了解的積極性。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農民在辨識假冒偽劣產品的能力方面存在天然的缺陷,在價廉因素的選擇導向之下,農民往往遭遇假冒偽劣產品,即使使用之后辨識出是假冒偽劣產品,受維權成本、維權途徑的影響,大多數農民選擇“自認倒霉”。制假售假者既缺乏來自于農民的監(jiān)督,也缺乏來自于政府的監(jiān)督,因此在農村市場有著發(fā)展壯大的生存土壤。 由于交易信息不對稱,在交易過程會出現逆向選擇行為和道德風險。對于農民來說他們往往是憑借直覺和購買經驗來選擇商品,價格決定因素對其求廉動機有著根本性的影響,他們對于外觀大致相同的商品只有在使用一段時間之后才能知道其內在質量,優(yōu)質產品由于生產成本較高,在市場上售價較高,對于農民而言,在無法辨別質量的情況下,他們往往更愿意選擇低價商品,這樣就產生了劣質產品驅逐優(yōu)質產品的局面,形成市場上的逆向選擇。農民與經營者相比談判能力較弱,這就容易使得經營者偷工減料、減少工藝,使用劣質產品、假冒產品來替代正品,這時道德風險就產生了,最終嚴重影響市場公平交易,造成市場低效率。 農村市場上假冒偽劣產品盛行既有社會原因,又有制度原因,當我們用經濟學的目光來審視的時候,外部性和信息不對稱是導致假冒偽劣產品充斥農村市場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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